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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说明
2019-06-24 14:54   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说明

 

离退办:

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,自2019年1月起社保中心对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。  

本次调整金额共由以下五部分组成:  

一、 每人每月增加50元。

二、 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,每满一年,每月增加3元,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,每月增加0.25元。

(如:工作满30年10月的,每月增加92.5元。)

三、 按退休时职务(职级)增加。

职务

标准(元/月)

行政管理人员

厅局级

172

县处级

117

乡科级

82

科员及办事员

62

专业技术人员

正高及相当职务

172

副高及相当职务

117

中级及相当职务

82

初级及以下职务

62

工勤人员

工人

62

四、 2018年12月31日(含)前,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,每人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:

年龄

增加金额(元/月)

满65,不满70

40

满70,不满75

50

满75,不满80

60

满80及其以上

70

五、2018年12月31日(含)前,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,如果工作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,每人每月增加5元。

举例:吴某,年龄79岁,正高职称,1998年8月退休,工作年限为35年11月,故其本次养老金每月增加金额如下:

50+(35*3+0.25*11)+172+60+5=394.75元。

市社保中心将于2019年7月5日正式执行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,并于2019年6月28日补发2019年1-6月差额。烦请离退办做好通知、解释工作。

人事科

20196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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